近年来,广东省文化厅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和《广东省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高度重视老龄文化工作,努力实现好、保障好、完成好广大老年人的基本文化权益,扎实推进老龄文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财政投入,不断提升老年人文化活动阵地建设。2016年,广东省下达资金1.6302亿元,用于完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2017年,省级财政下达资金0.366亿元,为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各补助6万元,采购文化器材设备。安排中央财政1.1166亿元分类分档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达标文化站进行奖补,对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文化站分别补助15、8、4、2万元,并将老年文体活动室的建设列入文化站建设标准。2017年,省文化厅联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启动社区(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进一步整合利用农村文化资源,为有效实现共建共享和老年群众就近就便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有利条件。截至2018年3月底,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2.617亿元扶持粤东西北地区建设了2137个社区(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全省共建成社区(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6323个,覆盖率达到63.22%,补助粤东西北地区建设乡镇(街道)文体广场示范点451个,逐步改善了老年人文化活动场所条件。
深化免费开放,大力提升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效能。为给老年群众提供零门槛、公益性、高品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广东省积极开展“基层文化馆站服务效能提升计划”,2016至2018年,三年来共下达2.5349亿元专项资金补助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三馆一站”的免费开放,推动各场馆在服务内容、质量、品牌等方面进行提升。针对老年人的特殊身体情况及需求,修建无障碍通道,为老年人提供轮椅、老花镜、微信导览等便利和优质服务,不断完善和提升馆站的各种服务设施。在巩固老年文化民生工程惠民实效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督查工作,督促各级文化站规范管理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组织专家对基层文化馆站进行巡回指导,通过推动文化馆站管理能力和服务效能提升,不断提高老年文化工作的服务水平,为老年人营造优质、舒适、温暖的良好环境。
立足群众需求,广泛开展老年群众喜爱的文化惠民品牌活动。省文化厅针对老年群众文化需求,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充分发挥各级公共文化单位的资源优势,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群众文化活动。以各级艺术院团、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城乡文化广场等阵地为依托,深入开展省直艺术院团惠民演出、广东戏曲喜剧特邀展、省群众艺术花会、“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广东民歌民乐大赛、“同饮一江水”打工者歌唱大赛、粤曲私伙局大赛、文化志愿者惠民巡演、廉洁读书月、廉政小品曲艺创作大赛、“粤读越精彩”全民阅读系列活动等一系列惠及老年群众的文化品牌活动。2017年启动的省公共文化服务“三百工程”,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为粤东西北地区老年群众提供了306场展览、讲座和演出,探索了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模式,有效实现了农村老年群众公共文化供需对接。省立中山图书馆积极打造“乐龄俱乐部”老年读者服务品牌,编印《乐龄新知汇》,举办“绿摄年华——愉影岭南”广东省乐龄人士摄影大赛作品展,大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法规宣传。组织推荐各地市老年合唱团参加“永远的辉煌”——中国老年合唱节,取得了良好成绩。积极组织文化志愿者文艺小分队下基层、进社区,为敬老院、老年学校等场所开展文艺表演、送电影、送书等文化活动,受到了老年群众的喜爱和赞扬。
创新教育机制,积极发挥老年大学服务职能。2017年颁布实施的《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老年人公共文化服务”列入法规条例,广东省文化厅高度重视工作机制建设,将老年大学建设纳入省公共文化建设总体安排,列入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工作内容,做到发展有规划、年度有计划。省文化馆老年大学现开设14个艺术门类课程,41个班,场馆面积9000多平方米,各类教学、活动场所29个,钢琴、古筝、古琴等各类教学乐器37件,多媒体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面向全社会各界老年群众开展免费服务。2017年2月,原文化部将其列为第二批全国文化系统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老年大学在工作机制规范化、教学管理特色化、运行保障制度化等三个方面积极探索,取得较好成效。2018年6月,省文化厅对省文化馆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试点自查自评工作进行了督导和测评。2018年7月,省文化馆老年大学举办了“全民艺术普及教学成果展演(展览)活动”,通过演出、书画、摄影、剪纸等形式展示了教学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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